2019江苏南通大学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招17人】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充实辅导员队伍,南通大学及南通大学杏林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若干名,人才租赁性质,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 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 综合素质强,学习成绩,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4. 身心健康,品貌端正,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5. 取得心理咨询师、职业咨询师、职业规划师专业任职资格者或者具有辅导员岗前培训经历者(须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二)资格要求
1. 中共党员(预备党员)。
2. 应聘N1岗位须199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应聘X1、X2岗位须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且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国(境)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4. 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过学生干部,有学生工作经历,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励。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时间截止至2019年7月12日17:00。
(二)报名方式
应聘N1岗位人员填写《应聘南通大学专职辅导员岗位基本信息表》(附件2),连同自荐材料发至邮箱zhaopin@ntu.edu.cn,邮件主题请标注为“应聘者姓名+南通大学专职辅导员”。应聘X1 和X2岗位人员填写《应聘南通大学杏林学院专职辅导员岗位基本信息表》(附件3),连同自荐材料发至邮箱xlrsc@ntu.edu.cn,邮件主题请标注为“应聘者姓名+南通大学杏林学院专职辅导员”。附件2和附件3以下简称《信息表》。
同时,应聘人员登录“南通大学简历投递系统”(http://210.29.65.170:8080/fdy.aspx),按要求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进行报名,并上传《信息表》及自荐材料。
自荐材料中须附以下材料的扫描件:已取得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本科起)、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生)、身份证、主要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本次招聘N1和X1岗位可以兼报。
(三)报名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填写信息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刻取消应聘资格。
2.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考试费100元/人,应聘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登录南通大学缴费平台进行缴费,缴纳考试费方可进入考核。具体缴费方式和资格审查结果一起公布。兼报岗位的应聘人员考试费按1人缴纳。
3.应聘人员应使用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截止后,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南通大学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网页(http://rsc.ntu.edu.cn)予以公布。各应聘人员报名后,请及时关注网页信息,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核。考核开考比例按照《南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管理办法(暂行)》(通大处人〔2015〕2 号)相关规定执行。如出现招聘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情况,经报请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招聘岗位数。
(二)考核
考核分笔试和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南通大学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网页予以公告。笔试时,应聘人员须提交有个人签名的《信息表》以及报名材料原件,由学校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1. 笔试
笔试内容以专职辅导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岗位认知及行政能力,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满分100分。N1、X1、X2岗位笔试同时进行。
2. 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如果开考比例低于3:1 ,则从到低分按照实际开考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文化素质、组织协调能力、分析解决工作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方面情况。面试成绩满分100分。N1、X1、X2岗位面试分组进行。
3. 考核总成绩计算方法
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三)心理测试、体检、公示与录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考核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心理测试和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心理测试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照考核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学校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通过南通大学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网页上予以公示。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南通大学专职辅导员岗位录用人员采用人才租赁管理方式,由南通大学会同南通市有关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办理录用手续,档案、人事关系挂靠南通市有关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待遇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南通大学杏林学院专职辅导员岗位录用人员采用人才租赁管理方式,由南通大学杏林学院会同启东市林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办理录用手续,档案、人事关系挂靠启东市林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待遇按照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启东校区)相应规定执行。
五、招聘政策咨询
南通大学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此次招聘政策的咨询。
咨询电话:0513-85012806
联系人:徐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南通大学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13-85012062;联系人:孙老师。
原标题:南通大学2019年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点击下载>>>
南通大学
2019年6月18日
来源:http://rsc.ntu.edu.cn/2019/0618/c858a44920/page.htm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