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苏南通大学艺术学院建筑学院专任教师招聘公告【招1人】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流行音乐方向专任教师1名。本次招聘录用人员的性质为人才租赁,人事关系、档案等挂靠南通市有关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见附件)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2. 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 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 应聘人员应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且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均须在2019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籍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籍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境)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专业条件
应聘者须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技能等资格条件,具体为:
1.本科、研究生均毕业于专业音乐院校,器乐相关专业(流行音乐方向);
2.能系统地承担器乐类基础课程、专业课程授课以及学生社团辅导任务;
3.有较强舞台实践表演能力,参加过国内外高水平公开演出,在国内外专业比赛中获奖。
三、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下载《南通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按要求填写,并插入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按“应聘岗位编号-岗位名称-应聘者姓名”重命名,连同个人简历等自荐材料一起发送至指定邮箱:zhaopin@ntu.edu.cn。邮件主题请按“应聘岗位编号-岗位名称-应聘者姓名”格式注明。自荐材料中须附以下材料的扫描件:身份证正反面、学历与学位证书(本科起)、主要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照片及扫描件请压缩至合适大小,相关原件在考核时查验。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7月1日17:00。
(三)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应与招聘岗位所面向的学科专业保持一致;
2.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填写信息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刻取消应聘资格;
3. 报名与参加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 报名后请及时关注南通大学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网页,后续相关公告及通知均通过该网页发布,不再另行通知。网页地址:http://rsc.ntu.edu.cn/。资格审查结果约在7月2日前后公布,招聘考核约在7月5日前后举行,具体以网页发布信息为准。
四、招聘流程
(一)资格审查。南通大学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组织用人单位按公告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在学校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网页公布。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考核工作。考核开考比例按照《南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管理办法(暂行)》(通大处人〔2015〕2 号)相关规定执行。本岗位考核工作如出现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情况,经报请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二)考核。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考核主要为面试,分试讲和综合能力测试两个环节。
1.试讲,时间15分钟。应聘人员按指定课程或教材内容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当场公布。
2.综合能力测试,时间30分钟。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综合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
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试讲成绩×40%+综合能力测试成绩×60%,合格线为60分。
(三)体检、考察。用人单位报送考核结果至南通大学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南通大学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按拟招聘人数1:1 的比例从到低分组织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考察。
(四)公示与录用。南通大学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根据考核、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有异议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进行递补。
五、招聘政策咨询
南通大学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513-85012806;联系人:徐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南通大学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13-85012062;联系人:孙老师。
原标题:南通大学艺术学院(建筑学院)2019年专任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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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大学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9年6月18日
来源:http://rsc.ntu.edu.cn/2019/0618/c858a44924/page.htm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