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苏常州市天宁区教育局区属学校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公告【招2人】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在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岗位人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决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简章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及待遇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要求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应全职在招聘单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
被聘用的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与原工作单位产生的协议、经济等相关纠纷,由本人自行处理或解决。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45日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根据《中共常州市天宁区委关于实施“才富天宁”英才计划推进人才强区战略的意见》(常天委〔2017〕85号),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享受相应的资助政策。引进具有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身份的校长,给予30万元研究经费,2年内在天宁购房的给予60万元购房补贴,引进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给予20万元研究经费,2年内在天宁购房的给予50万元购房补贴;引进教育专业重点学科博士学历学位高层次人才,2年内在天宁购房的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
七、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9-69660622,0519-69660633;
监督举报电话:0519—69660235;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519—69660809。
八、本简章由常州市天宁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9年常州市天宁区教育局区属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简章(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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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教育局
2019年6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www.tn.czedu.cn/html/article3583383.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