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北十堰市汉江师范学院辅导员专项招聘公告【招13人】
为了满足学校用人需求,根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精神,2019年汉江师范学院拟公开招聘辅导员13人,根据学校辅导员结构比例,其中男辅导员8人,女辅导员5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汉江师范学院为省属普通本科院校,主要职责是: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师资和应用型人才。
二、招聘计划
2019年汉江师范学院拟公开招聘辅导员13人,其中男辅导员8 人,女辅导员5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汉江师范学院2019年辅导员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硕士研究生年龄28岁及以下(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硕士研究生:本科(非专升本)、硕士均为国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双证齐全;涉外学历均为2018年度QS排名前300名的院校全日制毕业生。
7.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条件见附件)。
(二)岗位条件:
见《公开招聘岗位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2005年11月16日人事部令第6号)和《中共汉江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防止“近亲繁殖”的若干意见》规定须回避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由汉江师范学院人事处受理。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
第一批: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7月2日18:00止。
2.现场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十堰市北京南路18号汉江师范学院人事处(图书馆205室,请用顺丰快递配送),邮编:442000,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龚老师;0719-8846018; QQ:554151961。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网报个人信息,邮箱地址:554151961@qq.com。网报者须同时寄一份完整简历(包括身份证、招聘岗位所需学历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其中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外地报考人员可先将网报登记表及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的复印件通过扫描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在进行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证件原件。
3.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在接受报名的同时,人事处安排专人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次日18:00。
4.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的说明:涉及工作经历和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日;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19年9月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9年9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5.关于学历的说明:各学段均要求是全日制国家计划统招生。
请考生关注学校网站,并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及时收到有关考试通知或相关事宜。
(四)开考比例:
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岗位。
(五)准考证发放:
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由汉江师范学院人事处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学校网站(http://www.hjnu.edu.cn/)。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