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天津市宁河区东西部帮扶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医疗岗公告【招5人】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加强天津市宁河区与甘肃省榆中县东西部扶贫协作,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现面向甘肃省兰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其中教育系统3名,卫生系统5名)。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甘肃兰州市所属行政区内“建档立卡”贫困户,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26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6月26日以后出生);
3.具有甘肃省兰州市户籍且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公开招聘中被招聘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在禁考期内的(禁考期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有关规定);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或现役军人;
6.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待遇
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宁河区教育卫健系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兑现工资和各种福利待遇。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人员共8名,其中卫健系统5名、教育系统3名,具体岗位信息见《2019年天津市宁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