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山东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招14人】
根据济宁市委组织部、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做好2019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字[2019]43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初级岗位工作人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是2000年10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国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坐落在儒家文化发源地孔孟之乡、礼仪之邦的山东省济宁市区。地理位置优越,人文底蕴深厚。这里,绿树成荫,环境优雅,是读书求知的理想境地。
学院现有教职工670人,专任教师436人,教授、副教授181人,博士、硕士394人,“双师型”教师达到90%以上。以企业工程师、技师为主体的兼职教师库达到500人。
学院设15个教学单位及14个研发机构,紧密契合地方装备制造、文化旅游、全省全国“新硅谷”等支柱产业发展需要,开设16大类62个专业,建成了智能制造、汽车技术、计算机技术、智慧建造、“互联网+”商务等适应新旧动能转换的10个优势专业群。拥有机电、数控、汽车等44个校内实训中心、11家校中厂,设立380余家校外实训基地,获批济宁市装备制造业公共实训基地1个,济宁市物联网与制造业信息化工程技术中心等市级公共科技研发平台6个。全日制在校生15000余人,毕业生就业率98.76%。
建院以来,学院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重点专业建设为平台,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以培养模式改革为主线,以文化育人为亮点,抓改革、促创新、求,朝着“学生光彩、企业、家长满意、社会信任”的目标迈进,走出了一条“产教互融、校企共同、学岗直通、文化育人”的特色办学之路。学院优化治理体系、完善制度标准、创新运行机制,大力推进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科学化、人本化“六化”建设,办学行为更加规范,办学活力显著增强,办学质量,多元参与的质量评价与体系完善,核心竞争力和社会美誉度明显。近三年,学院新增国家和省级教学成果奖9项,其中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2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国家和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3个,省级专本贯通试点专业2个;精品资源共享课3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8门,省级教学资源库1个;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12项;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国家“万人计划”教学省推荐人选1人,省级教学、青年技能、突出贡献专家、齐鲁文化英才6人,省级教学团队2个;3个团支部当选全国高校“活力团支部”,居全国高职院校之首。学院获批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文化素质教育基地、省级众创空间,入选中央电视台“职业院校百强巡礼”,荣获山东省校企合作先进单位、山东省政府文化创新奖、省级教育信息化示范单位、山东最具就业竞争力高职院校,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5.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40周岁及以下(1978年7月5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5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30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5日以后出生)。
6.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2019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后)。
(三)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需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和济宁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jnzyjsxy.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9年7月5日9:00-7月8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7月5日11:00-7月9日16:00
报名网站: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
(/)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报名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3.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9年7月5日11:00-7月9日16:00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资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网上报名期间,学院提供咨询服务,咨询电话:0537-2237729、2221700。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