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上半年重庆市垫江县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人员公告【招78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8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8名,详见《重庆市垫江县2019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无纪律
处分记录。
3.符合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4.身体健康,具备胜任职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天。
6.往届毕业生报考岗位要求的所有证书需在报名当日前取得,2019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等须在2019年7月30日前取得。
7.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5周年及以上,服务期内不得转聘到县外。5年内主动提出与聘用单位解聘的,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且按照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8.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等规定的有关要求。
9.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10.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我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已被我县拟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9年应届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三)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报考专业。
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未纳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经培养高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属同一专业的,经审核同意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所学专业。
四、招聘程序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简章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招聘简章分别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垫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qsdj.gov.cn/WebSites/73/)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网站(http://www.cqsdj.gov.cn/WebSites/73/)“网上服务—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承诺诚信报考。实行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时只审核照片,不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前再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现场审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附件1中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选报符合条件和专业要求的岗位。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本次考试和聘用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特别提醒:凡报考人员认为所学专业符合报考岗位要求,但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不一致的(含相近相似专业),需由报考人员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毕业院校盖章认可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在报名开始前经垫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同意,并报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备案后,方可报名。
(2)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9年7月1日9:00至2019年7月4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照片审核及审核结果查询。网上报名由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照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9年7月5日18: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报考人员务必于2019年7月1日至5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照片审核结果。经审核通过后,不能更改报考信息。
(4)网上缴费。照片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须在2019年7月5日18:00前在报名网站缴费(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报名信息表。缴费的报考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存,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6)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9年7月9日14:00:至7月10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字迹、照片清晰)。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与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试当天报考人员需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考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7)开考比例和指标调整。招聘单位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报名人数×笔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考务费。
报名期间在报名网站(http://www.cqsdj.gov.cn/WebSites/73/)“公告公示—人事人才”栏适时公布报名人数,请考生登录查看,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最终报名人数。
报名咨询电话:
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教育培训科(023-74688766)、
事业单位管理科(023-74616156)
垫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023-74518603)
(二)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9年7月13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正式开考后30分钟未到考场视为弃权。请考生提前熟悉考场交通路线,以免误考。
笔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均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分值占70%)、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30%)。公共科目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各岗位(专业)相关知识(详见附件1),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笔试科目均采取机读卡答题,请考生自备2B铅笔。
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及笔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http://www.cqsdj.gov.cn/WebSites/73/)“公告公示—人事人才”栏公布。
(三)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由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垫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按各岗位招聘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一并进入资格审查。凡有缺考科目或一科成绩无效者,取消资格。
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在报名网站(http://www.cqsdj.gov.cn/WebSites/73/)“公告公示—人事人才”栏公布,不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出现的缺额,在缺额所属岗位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验原件收复印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真实有效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应届生证明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执业资格(职称)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报名网站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表》;
如委托他人现场资格审查,除上述材料外,被委托人还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委托书。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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