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东南澳县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招聘新教师公告【招13人】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南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南澳县教育局政务公开网、南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政务公开网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3、报考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审核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4、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五、考试
公开招聘新教师考试工作规范按照《关于转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汕人社〔2013〕84号)执行。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
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本次笔试、面试成绩均划定最低入围分数线为60分。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形式: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内容:笔试主要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教师法等基本知识。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关知识和能力。教育法和教师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法律规定的教育基本制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和受教育者的权利、义务等以及对法律规定教师的权利、义务和有关教师管理等内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笔试试卷分A卷、B卷,根据按岗设考的原则,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考生使用A卷,报考小学、学前教育岗位的考生使用B卷。
笔试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4、笔试结果公布:笔试成绩在南澳县教育局政务公开、南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政务公开网上同步公布,亦可登陆报名系统进行查询,报考人员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南澳县教育局人秘股申请查分。每个报考人员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二)面试
主要考核应试者的教学基本功和基本素质。
1、面试对象的确定:考生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对象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确定。面试人数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1)Y=2X(1≤X≤3);(2)Y=1.5X+1(3<X≤10)。其中,X代表拟聘用人数,Y代表面试人数,Y值按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取整数值。面试人数达不到上述要求的,根据进入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数确定面试人数。
进入面试人员请留意南澳县教育局政务公开和南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政务公开网上有关通知。
2、面试资格审核:初定于8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以南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南澳县教育局政务公开和南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政务公开网通知为准。进入面试人员须进行资格审核。所有面试人选在规定时间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报到证、毕业生推荐表(含毕业成绩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没有报到证的需提供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报到证在人才交流中心的,应到人才交流中心复印,加具“与原件相符”意见,加盖公章,并提供人才交流中心开具的寄档证明);
(2)属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户口簿不能体现生源地的应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户籍部门出具证明,或可体现生源地的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
(6)《计划生育证明书》(一式一份);
(7)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须出具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除证明外,其他所有证件原件审核后现场返还。
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可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审核合格的凭本人身份证领取面试通知书。通过资格审核,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按时报到,按要求履行满5年服务期职责的承诺。
3、面试时间和地点:初定于8月上旬。面试具体时间等事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面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试者的教学基本功和基本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面试采取说课和回答问题的形式进行,初中说课内容为现行的南澳县采用九年义务教育的八年级(化学为九年级)教材;小学语文、思想品德学科说课内容选取南澳县小学现采用的九年义务教育二年级(下册)教材内容;小学科学学科说课内容选取南澳县小学现采用的九年义务教育四年级(下册)教材内容;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学科采取心理健康案例分析;学前教育学科选取南澳县幼儿园现采用的幼儿园教材内容。说课由考生根据指定内容在没有任何参考资料的情况下独立说课。回答问题环节由评委组长根据说课内容和当前教育教学动态等向考生提出问题。通过面试,考查考生的仪表仪态、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普通话情况、专业知识及运用教育学、心理学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的说课和回答问题两部分总共15分钟(其中说课10分钟,问答5分钟)。
5、面试纪律:考生不得携带通讯工具、教学资料、参考资料及教具教辅材料进入考场;评委以考生抽签序号登记面试成绩,一律不得询问考生姓名及相关情况;考生进入试室说课时,不得自报姓名及相关情况,不得有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否则,取消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
6、面试考官:不得少于7名,考官中具有教师高级职称的人员必须占50%以上。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