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安徽蚌埠市聘请蚌埠市卫生健康系统行风监督专员15人启事
进一步推进卫生健康系统行风建设和改善医疗服务工作,完善卫生健康系统行风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经研究,蚌埠市卫生健康委员面向社会公开聘请15名行风建设和改善医疗服务监督专员。
一、行风监督专员选聘原则与条件
(一)选聘原则
行风监督专员选聘采取回避利益相关原则。
(二)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关注民生,关心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3.有公共管理、法律和医疗卫生等方面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观察分析问题能力。
4.作风正派,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廉洁自律。
5.具备履行监督专员职责的时间和精力。
6.工作深入细致,善于处理群众反映的意见和问题,及时反映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并提供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二、行风监督专员的聘任
行风监督专员的聘任期限一般为2年,聘任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征得本人同意,可以续聘,届时不续聘者为自行解聘。聘任人员确定后,颁发聘书和《行风监督证》,并向社会公布人员名单。
三、行风监督专员的工作职责及监督范围
(一)工作职责
1.开展调查研究,收集社会各界对我市卫生健康系统行风建设和医疗服务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2.采取公开监督和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卫生健康系统行风和医疗服务进行持续监督和记录,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反映医疗机构在医德医风、收受红包、回扣、服务、卫生、环境、就诊流程、医疗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监督医院质量,患者满意度,并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委提出意见与建议。
3.对行风建设和医疗服务情况进行评议,反映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建设存在的困难、问题及解决的对策、办法,协助推动解决。
4.宣传党的卫生健康政策,宣传医院及医务人员医德高尚、精益求精、无私奉献的工作风貌。
5.行风监督专员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行风和改善服务监督工作,向市卫生健康委提供监督报告。日常监督可视情开展。
6.监督专员应加强自身学习,自觉思想政治素质,熟悉行风建设相关制度,增强监督能力。
7.监督专员应遵守市卫健委规章制度,接受工作指导,积极参加监督员活动。
8.监督专员应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廉洁、不徇私情、不谋私利,客观准确反映情况,自觉维护监督员队伍形象。
9.监督专员在督查活动中,应自觉遵守被查访单位的管理规定,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
(二)监督范围
市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重点监督市管公立医院。
四、应聘程序
有意向承担行风监督工作的人员请填写附件表格,于2019年7月20日前发到电子邮箱bbs303@163.com, 联系人:杨倩,电话:313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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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7月2日
原标题:关于公开聘请蚌埠市卫生健康系统行风监督专员的启事
文章来源:http://wjw.bengbu.gov.cn/gggs/article.jsp?articleId=2975934266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