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重庆巴南区面向应届免费师范毕业生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招4人】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19年应届巴南区籍免费师范毕业生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计划
本次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19年应届巴南区籍免费师范毕业生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
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巴南区面向2019年应届巴南区籍免费师范毕业生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3.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
4.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5.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 7月30日);
6.自愿在巴南区服务5年以上;
7.符合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时间:2019年7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地点:重庆市巴南区教育委员会政工科104办公室(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龙洲大道111号)。
联系电话:023-66232931。
报名者须持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巴南区面向2019年应届巴南区籍免费师范毕业生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张贴照片);③免费师范生协议。
经资格审查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进入考核环节。
(二)考核
考核时间暂定于2019年8月2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采取专业科目测试的方式进行。考核由巴南区人社局、区教委统一组织开展。
专业科目测试为专业技能考试,专业科目测试分值100分。
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当场公布。考官对考生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区教委和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考核总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
(三)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及签订就业协议
按照考核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签约人员,若考核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再加试面试;考核总成绩低于70分,不得确定为拟签约人员。
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的,则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核成绩由到低分(考核成绩不得低于70分)作一次性递补。
考生考核结束后,拟聘用人选与招聘单位现场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中明确违约行为以及违约责任。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