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夏季江苏启东市第一医疗招聘(编外)公告【招119人】
(三)总成绩。
面试(或实践操作)结束后,代码“1—2”岗位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总成绩出现同分,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者);代码“5—6、12”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或实践操作)各占5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如末位同分,取面试者,如面试(或实践操作)成绩仍相同就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者,下同〕;代码“3—4”“7—11”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加附加分后(具备同岗位匹配的相应资格证书的加10分)得总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并在启东市人民医院官网进行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启东市第一医疗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启东市第一医疗管理办公室按相关文件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启东市人民医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聘用
1.对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一周内,由启东市第一医疗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二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考生现场自主选择医疗机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招聘岗位从到低分,由考生依次自主选择医疗机构。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聘用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考生自主选择医疗机构后,由启东市卫健委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不再递补。拟聘用的在岗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协商处理,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3.报考护理岗位的人员,聘用前须取得执业护士资格或已通过全国执业护士资格考试;报考其他已实行执业准入资格制度岗位的人员,如符合本公告有关规定暂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须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4.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实行12个月见习期),试用期满,单位应当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5.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或实践操作)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政策咨询
本《公告》启东市第一医疗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3106211
八、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启东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五纪检监察组会同市卫健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13-83106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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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夏季启东市第一医疗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外)岗位简介表.xlsx
2019年夏季启东市第一医疗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外)报名表.docx
启东市第一医疗管理办公室
2019年7月22日
原标题:2019年夏季启东市第一医疗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外)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dsrmyy.com/xwdt/yydt/2153.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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