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北京市顺义区事业单位招聘补充公告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顺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顺政发〔2011〕2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及《关于落实我区2015年度事业单位补充人员计划的通知》(顺编委
〔2015〕1号)文件精神,结合用人单位实际工作需要,设置招聘职位1个,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北京市户口。
户口在外地且符合随军进京条件的随军家属,持有在京服役配偶一方军级及以上部队干部部门出具证明、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顺义区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资格条件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资格条件表》);
(七)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4月16日至4月17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报名地点:顺义区人才市场(顺义区府前东街6号)。
(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当场审核资格的方式。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报名人员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用一张A4纸正反面复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正面(六个月内)1寸同版免冠半身蓝底彩色证件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及同版电子照片1份(电子照片具体要求:格式为jpeg或jpg,大小为
35~100KB;照片宽度大于400像素;照片高度大于600像素;照片要求人像清晰、无明显畸变,背景应为淡蓝色、无任何装饰;电子照片请用与报名表一致的姓名命
名);
5.《顺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
表》),认真填写并粘贴照片;
6.考生报名时需携带招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材料。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