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省南湖区普查中心(区服务业调查中心)招聘1人公告
嘉兴市南湖区普查中心(区服务业调查中心)因工作需要,拟招聘1名岗位合同工。
一、 招聘条件
1、 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
2、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4月后出生),男女不限,身体健康;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具有一定的软件知识,熟悉常用的系统和应用软件。
二、 报名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4月21-22日(8:30—16:30)。
报名地点:南湖区统计局办公室(南湖区南溪西路2518号),联系电话:82838621。
报名须携带材料:
1、《嘉兴市南湖区普查中心招聘岗位合同工报名表》(一式三份);
2、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三)体检和考察
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依次替补。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人力资源社会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2010〕12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
(四)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对象在“嘉兴人才在线”上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五)聘用
公示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 待遇
签订劳动合同后享受南湖区岗位合同工有关待遇。
原标题:嘉兴市南湖区普查中心(区服务业调查中心)招聘岗位合同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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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区统计局
南湖区普查中心(区服务业调查中心)
2015年4月1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