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下半年广西北流市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招683人】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2019年下半年北流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招聘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30%+面试成绩×70% 。
2.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中、小学教师岗位: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免笔试。
3. 面向市代课人员招聘小学教师岗位: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免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照顾加分。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2.笔试时间
另行通知(以北流市教育局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发布的笔试公告为准)。
3.笔试地点
笔试考点统一设在北流市城区。笔试具体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准考证》。
4.开考比例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复核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的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应减少招聘计划到规定比例开考。经减少招聘计划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确需开考的,须报经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后方可开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不能开考及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本次招聘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2)面向市代课人员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岗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复核人数的比例不受1:3开考比例限制,按通过报名资格复审的实有人数开考。
5.发布笔试公告
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结束后,由北流市教育局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发布笔试公告。
笔试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9月上旬前
6.笔试成绩公布
在北流市教育局信息公布栏张贴。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岗位的知识能力,包括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应变能力、人际关系协调能力、情绪控制能力。
面试满分100分。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笔试结束后,北流市教育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按1:3的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笔试总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科目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科目成绩。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
(2)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中、小学教师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复审的人员全部列为入围面试人选。
2.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北流市教育局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发布后,报考者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公告发布时间: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中、小学教师岗位:2019年8月20日前
(2)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2019年9月下旬日前
3.面试时间地点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拟安排在8月下旬前进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面试拟安排在10月上旬前进行。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以北流市教育局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为准。
4.面试要求
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以及经批准不足1:3比例开考笔试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须达到如下规定的面试合格分数,才有资格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 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2)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以上(不含1:1)至1:3以下(不含1:3)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五、从市代课人员中招聘教师加分
(一)教龄加分
教龄按每满一年进行加分,不足一年部分不计分。具体加分标准为:5年以下的每年加0.35分;6年至10年的每年加0.65分;11年至15年的每年加0.95分;16年至20年的每年加1.25分;21年以上的每年加1.85分。加分以北流市教育局出具的证明为依据。
(二)学历加分
比符合要求学历每高一个学历层次的加2分。即专科毕业加2分、本科毕业加4分、研究生毕业加6分。
(三)奖励加分
对获得北流北流市教育局、县(处)级以上党委、政府及其处级以上部门授予的各种荣誉称号和奖励予以加分(已离岗的原市代课人员只计其在市代课教师在岗期间所取得的),具体如下:北流北流市教育局加3分,县(处)级加4分,市(地)级加5分,省(部)级加6分,加7分。奖励分累计不能超过7分,同年获得的同类奖励只给级别高的荣誉加分(荣誉称号和奖励的颁发单位必须是各级机关或教研机构,不包含新闻媒体、学会、协会、组委会、论坛等)。
(四)职称加分
三级教师加1分,二级教师加3分,一级教师加5分,高级教师加7分。加分以人社(职改)部门的批文及经人社(职改)部门认证有效的资格证书为依据。
(五)职务加分
对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命的学校中层以上任职满一年的现任领导予以加分,其中学校中层领导(含教学点、负责人)加2分,校级领导加4分。加分以任职文件为依据。已离岗的原市代课人员此项不予加分。
(六)计生加分
1.已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加6分。加分以独生子女光荣证及县(市)级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必须有审核人签名)为依据。
2.符合生育条件且女方年满49周岁(计算年限至2019年3月25日止)还未生育孩子的加6分。加分以县(市)级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必须有审核人签名)为依据。
3.农村双女结扎户加4分。加分以结扎证及县(市)级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必须有审核人签名)为依据。
以上六项加分可累计,上不封顶。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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