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宁夏隆德县教育体育局村级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招46人】
宁夏天下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集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专业安保服务多元经营,综合一体化服务的现代化特殊型企业。公司被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发改委、人社厅、财政厅评定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服务业龙头企业”;被宁夏回族自治区就业与创业服务局评定为“就业扶贫示范基地”;被宁夏回族自治区创业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评定为“劳务中介组织”;被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家协会评选为“改革开放40年宁夏民营企业”;被固原市就业创业服务局评为“先进单位”。公司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单位和固原市分会会长单位。公司人力资源服务秉持“心系人才、为人择业、情系客户、为岗择人”的理念,担当“发挥龙头企业引领作用、促进人力资源产业发展”的使命,发挥“做大做强人力资源产业、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建设”的作用,践行“选择正确、委托信任、质量放心、服务满意”的承诺,为社会各界和广大客户提供可靠、专业、高效、优质的服务。
本次为认真贯彻落实固原市委、政府《关于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固党发〔2019〕12号)“建立公办幼儿园政府购买教师服务岗位制度”精神,切实办好2019年政府购买村级公办幼儿园教师服务岗位的教育惠民实事,解决学前教育师资短缺问题,推动学前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府购买村级公办幼儿园教师服务岗位(民生实事)工作方案》(固政办函〔2019〕35号)的通知,为充实隆德县教育体育局村级公办幼儿园教师力量,按照与隆德县教育体育局签订的《购买服务合同》服务事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村级公办幼儿园教师(以下简称幼儿教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择优和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共46名。
三、招聘性质
本次招聘属于我公司为购买服务单位提供岗位服务采取的企业用人招聘行为,所招聘幼儿教师属于我公司派遣制员工,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人事劳动关系,并由我公司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发放工资、各项劳动权益。所招聘幼儿教师由我公司以派遣形式安排至用工单位,按照我公司与用工单位签订的《购买服务合同》有关约定和用工单位与幼儿教师签订的《管理协议》及相关管理规章制度从事幼儿教师工作。
四、工作岗位
隆德县教育体育局所属村级公办幼儿园教师工作岗位,岗位分派原则上按聘用幼儿教师总成绩由到低分逐一按序进行选岗(但不排除按岗位需求由用人或用工单位进行分派)。
五、工作职责
根据隆德县教育体育局的职能和幼儿教师岗位职责,严格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和《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及幼儿园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履行工作义务,承担各项工作任务。
六、工作地点
隆德县教育体育局所属村级公办幼儿园。
七、招聘条件
(一)政治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崇尚科学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二)职业条件
1、具有正确的就业择业观念和积极向上的人生价值态度;
2、完全理解和接受(认同)本《招聘公告》内容;
3、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学前教育事业,自愿从事幼儿教育工作,自觉维护教师队伍及幼儿教师形象;
4、充分了解村级公办幼儿园职能和幼儿教师工作职责,严格遵守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要求;
5、有较强的组织观念、纪律性、服从性和幼儿教师所具备的爱心、热心、耐心,以及岗位奉献及吃苦耐劳精神;
6、经考察具有符合教师职业和幼儿教师队伍管理要求的个人基本素质及作风;
(三)岗位条件
1、户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的公民;
2、性别:男女不限;
3、年龄:18周岁以上(2001年8月1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后出生);
4、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幼儿教育《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学历可放宽至中专);
5、资格:取得《教师资格证》;
(四)身体条件
1、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2、五官端正、无纹身、无过度染发、无彩妆及染甲、无明显疤痕(男性不得打耳钉眼、留长发);
3、身心健康、无传染疾病、无精神病史;
4、视力不得影响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5、听力测定双侧耳语(不低于4m)0-25db;
6、口齿清晰、语言表达流利、普通话标准;
7、嗅觉正常;
(五)优先条件
1、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目前在隆德县公办幼儿园聘用一年以上的幼儿教师,凭提供的相关证明笔试成绩加10分;
2、符合招聘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消防指战员、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教师配偶或子女,凭提供的相关证书(证明),笔试成绩加5分;
3、符合本次招聘条件,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凭相关证明笔试成绩加5分;
4、为助力我县扶贫攻坚,对符合招聘条件的隆德户籍“建档立卡户”家庭成员笔试成绩加5分;
5、以上优先加分项同时具备2项及以上的,只能享受其中1项加分;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报名
1、本人曾因违法犯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罚对象或个人征信报告逾期记录超过3次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调查处理或直系亲属涉恶涉黑违法犯罪的人员;
4、正在党纪政纪处内的人员;
5、因违法违规被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6、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公职人员;
7、在各类人事考试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的人员;
8、现役军人和聘用期未满的消防救援人员;
9、已在用人单位或用工单位辞职的人员;
10、不认同和接受(响应)本《招聘公告》的人员;
八、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通过我公司和用工单位网站、公众微信号,当地社会主流媒体等途径公开发布、进行广泛宣传引导。
2、接受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设置专场招聘报名场地,开通报名咨询电话,提供现场报名咨询及相关服务。
3、资格审查
现场对应聘者资格符合性进行审查,指导应聘者提供完善规范的报名资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时间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或提供的应聘资料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终止聘用。
4、考试
考试内容为笔试、面试、考察三项,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40%、考察成绩占10%。
(1)笔试
资格审查结束后立即组织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类型分填空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论述题六类;出题范围为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教育法》、《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及与本次招聘有关的要求等内容,应聘人员自行准备及复习。笔试结束后,由到低分排名,根据参加笔试人数多少,按招聘人数在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分数线的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不受比例限制。
(2)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每名应试者应试时间10分钟;类型分职
业形象、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临场应变、专业知识、综合评价六类;面试结束,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所占比例,核算两项成绩,并由至低分排名,按招聘人数在1:1.3比例范围内确定进入考察人员;进入考察分数线的人员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考察,不受比例限制;面试成绩低于59分者,终止考试资格,空缺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依次按程序递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