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山西晋中职业技术学院专项招聘博士研究生及国内外重点院校硕士研究生公告【招10人】
晋中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建校以来,学院着力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和“晋商文化渗透、校企文化融合、对外文化交流”文化熏陶模式,致力于培养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吸引一批学历层次高、专业知识强的急需、紧缺人才充实到教师队伍中,有效改善我院人才队伍学缘结构,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现面向博士研究生及硕士研究生开展专项招聘工作,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毕业于国内重点院校的硕士研究生(国内重点院校为2017年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公布世界大学和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公布的高校及学科)。
2.毕业于国(境)外重点院校的硕士研究生(国(境)外重点院校为U.S.NEWS、THE、QS、ARWU世界大学版本排名的前200名学校)。
3.博士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8年8月19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3年8月19日以后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安排
招聘岗位为专技岗位,招聘计划10人。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岗位条件见《晋中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三、招聘事宜
1.发布招聘公告
晋中职业技术学院制定专项招聘方案,报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在晋中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jzzy.sx.cn/)、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rsj.sxjz.gov.cn/)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时间:2019年8月28日—2019年8月30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30
4.报名地点:晋中职业技术学院蕴华楼西三楼会议室(榆次蕴华西街229号)
5.报名时所需资料:
(1)《晋中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个人内容必须打印),在报名时提交审核并由报考者本人现场签字确认;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4)本硕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
(6)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7)个人自荐材料、主要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8)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6.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354-2662271
四、资格审查
现场审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毕业学校等信息。留学人员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相应专家组(3-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
五、招聘方式
学院组成5人及以上专家组现场组织实施招聘。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达5人,直接进行面试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潜能等。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5人及以上,采取笔试与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考核成绩×40%。
博士研究生岗位直接进行面试考核。
学院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或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六、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员由学院组织,统一到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需要复检的,须经学院同意,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医疗机构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承担复检的医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复检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中的有关要求进行考察。
强化考察环节,严格把关,考察应深入细致,对被考察对象全面了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学院成立考察小组,实地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经学院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批复。批复后确定为聘用人员,学院人事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拟聘人员如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有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过程中,由于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学院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上述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均不再递补。
九、工作纪律
1.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2.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3.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4.招聘工作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点击下载>>>
晋中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8月19日
原标题:晋中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专项招聘博士研究生及国内外重点院校硕士研究生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sxjz.gov.cn/publicity/tzgg/123728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