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安徽合肥市庐阳区选调中小学教师公告【招15人】
(四)体检与考察
1.初选人员体检、考察工作由庐阳区选调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2.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
3.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4.如初选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面试人选中按合成总成绩从到低分各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以报考人员的上课成绩分数为依据,从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若上课成绩分数再次相同,则以报考人员的教案设计分数,从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五)公示和报批
1.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庐阳区人民政府网、庐阳区教体局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报批: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将有关材料报人社部门审核并办理批复手续。
四、聘用管理和待遇
1、本次选调人员纳入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用人单位与选调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三年,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终止聘用关
系。
2、选调程序结束后,聘用人员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调动手续,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3、选调人员工资薪酬等待遇按照国家、省、市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它
(一)面试费80元。
(二)咨询电话:
0551-65699989、65699978(合肥市庐阳区教育体育局)
0551-65699306(合肥市庐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三)查询网站:
庐阳区人民政府网(www.ahhfly.gov.cn)
庐阳区教育体育信息网(www.hfl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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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合肥市庐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合肥市庐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合肥市庐阳区教育体育局
2019年8月21日
原标题:合肥市庐阳区2019年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ahhfly.gov.cn/ywdt/gggs/539038.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