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四川彭州市招聘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公告【招82人】
4.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彭州市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等信息。
(1)网上注册。
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报考者可直接登录报名,填报职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资格初审和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
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修改后,在报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务必在“学历”栏注明是否是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历编号”栏填毕业证编号)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符合条件规定的,应在“个人简历”或“有何特长”栏中注明具备岗位所要求的相应条件。
(3)资格审查。
本次公招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彭州市人社局和彭州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的面试原件校验、考核中的复核和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4)确定缴费。
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截止时间:2019年9月17日17:00。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19年9月20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供面试原件校验时使用,并于2019年9月26日至28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5.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考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6.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报名人数少的个别岗位,经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放宽至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于2019年9月18日通过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已缴费但招聘职位被取消的报考者,成都人事考试网将于2019年9月27 日前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六、考试时间、地点和成绩公布
(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医学免费定向生和志愿者
1.面试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原件校验合格领取面试通知书(具体时间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
2.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考核招聘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4.成绩公布。考核成绩在面试后的2个工作日内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engzhou.gov.cn/)公布。
面试收费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二)公招人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满分为100分。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9年9月28日上午。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4)笔试科目:03001—03010岗位
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折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30%+《医学基础知识》×70%。
01001—01005岗位
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折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公共基础知识》×50%。
(5)政策性加分:经组织选派服务期满(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的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退役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政策。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19年9月19日至2019年9月20日(时间:09:00-12:00,13:00-17:00)向彭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彭州市政府第二办公区8楼803办公室,彭州市回龙西路18号,电话:028—83886260)递交下列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①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应聘资格审查表》、《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
②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应聘资格审查表》、《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材料(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未享受过政策性加分)、相关考核材料、服务协议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
(6)笔试成绩将于2019年10月15日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pengzhou.gov.cn)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7)查分申请。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2.原件校验
原件校验时间及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根据考生笔试折合总成绩(含加分),按照招聘名额1:3的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原件校验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原件校验须持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应聘资格审查表》参加,交验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
原件校验合格者,凭本人身份证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由招聘单位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名单通过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pengzhou.gov.cn)进行公布,不再单独进行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网上查看相关公告。
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第二十六条规定办理。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