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下半年四川布拖县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医疗岗公告【招15人】
四、考试
所有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一)笔试
卫生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其余岗位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报考乡镇事业单位岗位考生可选择性加试《彝语文》。各招聘岗位的具体分类详见一览表。
1.笔试科目及分值计算(折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1)乡镇卫生岗位
选择不加试彝语文的: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试×50%+《医学基础知识》×50%+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选择加试彝语文的: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试》×50%+《医学基础知识》×50%)×90%+政策性加分+《彝语文》×10%]×60%+《面试成绩》×40%
(2)其他岗位
选择不加试彝语文的: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试》×50%+《公共基础知识》×50%+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选择加试彝语文的: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试》×50%+《公共基础知识》×50%+政策性加分)×90%+《彝语文》×10%]×60%+《面试成绩》×40%
考生违纪、缺考1科或1科为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步环节。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暂定为2019年9月28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公布
(1)笔试成绩于2019年10月25日在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是采用计算机阅卷,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
(2)笔试折合成绩和加分后的笔试总成绩在布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4.政策性加分
凡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9年9月26日至27日携带有关材料到布拖县政务中心四楼进行审核加分。逾期未交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补齐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1)少数民族报考者加1分。
(2)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3)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的志愿者服务人员,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 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社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通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已被转聘为正式教师的不再享受该项加分政策)。
(5)2007年以来全省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组织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截止报考时间)、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每工作满1周年,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的(非年度考核)另加3分,加分可按照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
(6)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7)2009年在我县从事默沙东项目的临聘人员,临聘期限满且临聘期内年度均考核合格的加6分,服务期不满3年的不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请于规定时间,持服务所在地(县级组织、人事部门、教育部门、卫计部门、县以上团委)出具的服务期限证明、年度考核登记表、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现场加分处申请加分;少数民族加分人员须提供: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人员须提供:1.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2.专科及以上毕业证;3.《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4. 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上材料是证件的审原件收复印件,开具的证明材料收原件。逾期不再受理、责任自负。
以上各项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凡享受加分政策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
资格复审和面试由布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宜详见布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面试公告和《面试通知书》。
1.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招聘名额,从到低分按2: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实际参考达不到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发给《面试通知书》。
(1)考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毕业证等与报考岗位条件相符的相关证件。
(2)2002年以后毕业的考生(大专及以上)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报考面向本县范围的考生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A、布拖籍生源(含考生父母一方在布拖工作或退休)的,提供父母一方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材料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B、户籍已转入布拖县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C、夫妻一方在布拖的,提供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
提供证明材料不齐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报考者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因递补取得复审资格的人员,由布拖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试招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要求,取消相关资格,责任自负。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4.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5.面试工作结束后,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公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
6.面试成绩低于本次专业(卫生类岗位)面试平均成绩80%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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