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省海宁市“英才聚潮城”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医疗岗公告【招5人】
(五)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标准执行。
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确无合适人选的岗位也可空缺。
(六)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潮乡党建网、海宁市人才网、“潮乡先锋”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后,经查实有影响聘用情形的或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原则上不再递补。如确有需要的,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递补,递补人员的体检、考察、公示等按上述规定执行。
四、相关政策
(一)人事关系。事业编制中层副职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统一分配;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由市教育局统一分配;卫生系统高层次人才由市卫生健康局统一分配。以上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国有企业高层次人才和招商招才专员,签订国有企业劳动合同。引进人才聘用期限为三年,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待遇。事业编制中层副职、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和卫生系统高层次人才,按照我市事业单位标准发放工资。国有企业高层次人才和招商招才专员待遇纳入国资职工工资总额单列管理,待遇为:公司总经理助理(岗位编号:D1、D2)年薪45万元;公司中层副职(岗位编号:D3)和其他公司副总经理(岗位编号:D4-D9)年薪35万元;其他公司中层副职(岗位编号:D10-D14)年薪28万元。招商招才专员(岗位编号:E)基本年薪28万元,同时根据年度工作绩效考核情况发放奖金(奖励办法另行制定)。特别人才,年薪可面议。符合我市人才引进政策的可按规定享受。
(三)职业发展。事业编制中层副职、国有企业高层次人才和招商招才专员,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的纳入我市年轻干部培养规划,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选拔任用资格条件,可优先提拔使用,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调任为公务员,相关福利待遇按规定执行。
事业编制中层副职和国有企业高层次人才聘用期满后,考核合格但表现一般的,参照所在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招商招才专员聘用期满后,考核合格但表现一般的,不再聘用。
引进人才在聘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发生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的,予以解聘。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复审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故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影响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对通过资格初审并前来海宁参加考试的人员,给予相应的交通补贴。补贴标准:嘉兴市外浙江省内的500元,浙江省外的1000元。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海宁市委组织部和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咨询服务电话:0573-87288846、89232701、87287861
咨询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监督举报电话:0573-87287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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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海宁市“英才聚潮城”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xlsx
浙江省海宁市“英才聚潮城”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x
ARWU、THE、U.S.News、QS世界大学排名前二百名高校名单.xls
浙江省海宁市“英才聚潮城”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就业推荐证明样本.docx
中共海宁市委组织部
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9年9月1日
原标题:2019年浙江省海宁市“英才聚潮城”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nrcrs.com/article/artv?ai=7679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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