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省新昌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63人】
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5年版》(以下简称《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下载。
笔试后,根据各招聘岗位(专业)计划数从到低分按1:3比例(招聘10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面试结束后,县调腔保护传承发展中心岗位笔试总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30%+面试成绩×70%);其他岗位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满分100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有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则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报考人员的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教体系统的体检具体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卫计系统非医务人员、其他单位的体检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有关规定执行。如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或自动放弃考察的,在办理聘用审批前,则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考察,考察由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在招聘过程中,如出现单位和个人有关信息、提供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政策规定的情况,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处理。
五、聘用办法
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不同岗位聘用名额,从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向社会公示。
公示结束后,办理报到聘用手续,见习期、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县委组织部0575-86023327
县人力社保局0575-86042406
原标题:中共新昌县委组织部|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2015年新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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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5年新昌县卫计系统非医务人员招聘人员计划表.xls
5.2015年版事业单位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doc
2015年4月17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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