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重庆江津区赴高校(考核)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毕业生教师岗公告【招113人】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赴高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毕业生。
一、 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3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2 。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 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江津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20年应届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三)年龄计算有关事项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20日,如“35周岁及以下”指未满36周岁,即1983年9月20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工作经历有关事项
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 9月20日。
(五)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审核报考专业。
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未纳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认定属同一专业的,经审核同意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六)服务期限有关事项
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年限不低于3年,在江津区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未满服务期,不得向区外交流或转聘,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按照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七)相关证书有关事项
往届毕业生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须在报名当日前取得;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等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有另外规定的从其要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考试合格)须在2020年10月31日前取得,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四、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及考点设置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的形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报名。
1. 现场报名时间、地点预安排
(1)四川大学(1-67号岗位)
时间:2019年9月20日12:00-17:00
地点:四川大学华西校区西区临床医学教学楼209教室
(2)四川师范大学(教育专场,68-157号岗位)
时间:2019年9月20日9:00-17:00
地点: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学生活动中心宣讲厅一
(3)东北师范大学(教育专场,68-157号岗位)
时间:2019年9月27日9:00-17:00
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多功能厅三
(4)陕西师范大学(教育专场,68-157号岗位)
时间:2019年10月14日9:00-17:00
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文渊楼1605
(5)重庆医科大学、西南大学
时间:11月下旬
地点:待定
2. 报名材料(原件、复印件):
①报名表;②身份证; ③毕业证、学位证(2020年应届生须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在校生/学籍证明或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④岗位要求的学业成绩单、获奖证书、奖学金证明资料、职业(执业)或职称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⑤有工作单位的须持所在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⑥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⑦自荐书。
(二)考点设置及时间预安排
(1)四川大学(1-67号岗位)
时间:2019年9月21日
地点:四川大学华西校区西区临床医学教学楼215、224、226教室
(2)四川师范大学(教育专场,68-157号岗位)
时间:2019年9月21日
地点: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学生活动中心
(3)东北师范大学(教育专场,68-157号岗位)
时间:2019年9月28日
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221、222面试室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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