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四川简阳市人民医院考核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公告【招58人】
(二)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并组织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违规违纪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市人才流动联审小组会议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相关程序签定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八、待遇
1.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的事业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执行。
2.聘用人员符合《办法》规定的条件,可享受相应的安家补助和生活补贴等优惠政策。享受《办法》规定的优惠政策和待遇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的服务合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不得流调动。
九、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要求开展考核招聘工作。在考核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行事责任。
本公告由简阳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简阳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局纪检监察组
028-27028258
简阳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028-27028362
咨询电话:简阳市人民医院
028-27238018
简阳市卫生健康局
028-27028288
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028-27028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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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9年简阳市人民医院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岗位表.doc
2. 2019年简阳市公开考核招聘卫健系统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应聘资格审查表.doc
简阳市人民医院
2019年9月5日
原标题:2019年简阳市人民医院考核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y120.cn/newshow.aspx?mid=116&id=2577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