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贵州开阳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医务人员68人简章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报考人员如未参加其中任一科目考试,则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考试不指定范围、参考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笔试时需携带2B铅笔和黑色签字笔,详见《准考证》要求。
(一)笔试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能力测试》
笔试时间为:2019年10月26日9:00时至11:30时,考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为闭卷考试。
笔试成绩在“开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kaiyang.gov.cn/)”上公布(同时通知受理查分时间、地点)。县招聘办公室根据情况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并予以公布。
(二)面试
面试对象:按照考生笔试成绩(超过最低合格分数线)从高到低不超过3∶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由县招聘工作办公室在“开阳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设最低合格分数60分。
(三)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百分制成绩占50%,面试百分制成绩占50%合并计算。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体检
各招聘岗位参加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需重新组织面试,以新一轮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由县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县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体检结果需要复查的,由县招聘工作办公室通知考生按规定进行复查。复查结果由县招聘工作办公室指定在现场的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考生对复查结果拒绝签字的,由在现场的招聘工作人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视为体检考生认可复查结果。
定点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县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县招聘工作办公室在“开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通知。
七、考核
县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拟聘用人员的考核工作。考核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提出聘用建议或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为遵纪守法及工作表现;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简章》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有国家相关职能部门规定不能聘用的情况。
在考核中审查出不合格的,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均通过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招聘工作办公室进行为期7天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成绩、拟聘用岗位等。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岗位确定
政审结束后,报未明确岗位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优先选取招聘岗位,一旦确定岗位不再更改,因无意向岗位弃权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进行招录。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人选。
(三)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根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的聘用文件,按照管理权限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同时由县招聘工作办公室报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备案。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并报原鉴证机构备案。
九、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服务基层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招聘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招聘工作各环节如有违反纪律、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0851-87226589(县招聘工作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1-87227911(县卫健局纪检监察室)
(二)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三)在招聘过程中,县招聘工作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考生成绩等内容)都将在“开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kaiyang.gov.cn/)”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本《简章》及招聘工作未尽事宜,解释权属县招聘工作办公室。
凡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贵阳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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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16日
原标题: 2019年开阳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务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kaiyang.gov.cn/xwzx/tzgg/zwgg/201909/t20190918_3443922.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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