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省布拖县事业单位招聘有关问题特别提示
一、考生考试必用品(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铅笔刀等)由考试组织单位统一发放,严禁携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用品(包括手机、手表、钥匙、饰品等)进入考场。考生须在7:30分到考点进行安检,安检合格后,方可进入考场。两证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二、考试前1小时,凭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使用临时身份证的考生必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一周内户籍证明并加盖鲜章)进入考室,再次进行安检,完成后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
三、本次考试将对各位考生进行指纹采集和3-5秒的个人影像采集,考生必须无条件配合。
四、开始考试30分钟以后不得入场;考试结束方能交卷出场。
五、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开考后,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或非规定用品带至座位的,一律按照违纪处理。
本次考试将使用无线电信号探测器进行全程监测。
六、试卷发放后,应试人员必须首先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用钢笔、签字笔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用2B 铅笔在准考证号对应位置填涂,不得做其他标记,听统一铃声开始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
七、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八、按照题本或试卷的“答题要求”规范作答。
九、考试期间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得擅自离开座位,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不得将试卷(题本)、答题卡(纸)和草稿纸传带出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十、考试结束铃响,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由监考人员清点回收试卷。在交题本和答题卡(答题纸)后,应试人员须在考场记录单的座次表上签字确认,否则视为未交卷。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室。
十一、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或辱骂、威胁、报复考务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十二、当次考试对上述考试规则有特殊要求的,按当次考试的特殊要求执行,详见当次考试准考证下方的《特别规定》。
十三、违反上述考试规则的应试人员按《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处理。
友情提醒:因西昌至三湾河公路升级改造,正在施工,请报名考生合理安排时间和路线出行,避免耽误考试。
原标题:关于参加布拖县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特别提示
布拖县考试招聘乡镇小学及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4月2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