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四川崇州市卫生健康局“蓉漂”人才荟考核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公告【招20人】
(一)笔试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测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见笔试通知书。
笔试地点:华中科技大学内(详细地址见笔试通知书)。
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之比不低于1:2方能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笔试前在笔试地点公布。
(二)面试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地点:华中科技大学内(详细地址见面试通知书)。
开考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笔试缺考者不得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调减后仍然达不到上述比例(或无法调减的),则取消该岗位。因考生放弃、缺考等原因导致该岗位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1:2,但实际面试人数大于招聘人数的,仍视为面试形成竞争的有效比例。面试不能形成竞争(即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招聘岗位,若考生的面试成绩低于70分,则该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步程序。
六、签订就业协议书
依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核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书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现场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若考核成绩相同,则以所有考官给出的考核总分确定名次;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就业协议书仅作为进入体检环节的依据,不用于最终聘用。
七、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凡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到崇州市人社局报到并按程序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的三日内向主考机关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考机关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二)考察。考察内容为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主考机关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崇州公众信息网人社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zgzxxw/c120183/bmpd_srs.shtml)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九、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崇州市人社局审核确认,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指定单位报到。未经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现行政策执行,符合《崇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修订)》(崇委办〔2016〕30号)、《崇州市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 开展“品质崇州·英才汇聚”行动计划》(崇委办〔2018〕30号)等政策规定的,享受相应人才优惠政策。
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需在崇州市服务满六周年及以上。
十、咨询及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8-82272271(崇州市监察委员会)。
本公告的解释权属崇州市卫生健康局、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电话:028-82279187;028-82208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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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崇州市卫生健康局“蓉漂”人才荟赴高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岗位表.xls
2019年崇州市卫生健康局“蓉漂”人才荟赴华中科技大学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崇州市卫生健康局
2019年9月23日
原标题:崇州市卫生健康局2019年“蓉漂”人才荟赴华中科技大学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hongzhou.gov.cn/czgzxxw/c120201/2019-09/23/content_a15434266200439ca989939acce37356.s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