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下半年安徽东至县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8人】
3、笔试总成绩:
管理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为《公共基础知识(一)》(含加分)成绩;
医学专业技术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按照《公共基础知识(二)》(含加分)成绩÷1.2×0.4+《医学卫生基础知识》(含加分)成绩÷1.2×0.6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在达线人员中,管理岗位按照1:3比例(招聘计划数为5人及以上的按照1:2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医学专业技术岗位按照1: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其中,报考管理岗位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报考医学专业技术岗位的,以《医学卫生基础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如《医学卫生基础知识》成绩仍相同,则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管理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80元。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或体检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的时间内依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递补时有数名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其中:报考管理岗位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医学专业技术岗位的,以《医学卫生基础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如《医学卫生基础知识》成绩仍相同,则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资格审查表,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2)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在东至县政府网另行公告。
(四)面试
管理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设定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或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面试的所有考生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五)成绩合成
1、管理岗位
考生最终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一)成绩(含加分)÷1.2×0.6+面试成绩×0.4合成,合成后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2、医学专业技术岗位
医学专业技术岗位笔试总成绩即为最终成绩。
(六)体检考察
应聘管理岗位的考生,根据应试人员最终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生如最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再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程序,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全面衡量择优聘用。以下环节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形,依此处理。
应聘医学专业技术岗位的,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根据应试人员最终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生如最终成绩相同的,以医学卫生基础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如医学卫生基础知识再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全面衡量择优聘用。以下环节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形,依此处理。
体检由东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 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全面详实的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照规定程序、时限和要求,按最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在东至县政府网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中,同一个招聘岗位涉及不同事业单位的,按照最终成绩从到低分顺序,由考生选择聘用单位。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考生最终成绩从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有关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宜
(一)考务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报批聘用等有关信息均在东至县政府网陆续公布。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机关等有关部门、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三)本公告由东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 东至县人社局 0566-5292636 5292981
监督举报电话: 东至县纪委监委 0566-7026613
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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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下半年东至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东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9月30日
原标题:2019年下半年东至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czsrsj.chizhou.gov.cn/content/detail/5d91acf0168c75881100000b.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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