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东珠海市教育局招聘珠海市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副校长公告【招1人】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珠海市有关规定,珠海市教育局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珠海市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副校长1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珠海市华中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是珠海市人民政府和华中师范大学合作创办的公办全日制高级中学。学校位于美丽的海滨城市、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中国最早设立的四个经济特区之一的珠海,学校选址斗门区乾务镇,按照示范性普通高中标准建设。规划总用地面积341929平方米,设计规模120个教学班,招生规模约6000人。学校依托华中师范大学及其附属中学优质办学模式,充分发挥华中师范大学强大的学科、人才、科研优势和成熟的办学经验,以先进的教育理念、优质的教育资源,创新的学校管理体制、灵活的用人机制和有吸引力的薪酬体系,力争把学校办成“高品质、高质量、特色明、创新型、国际化”的现代品牌学校。
学校于2019年9月开班办学,首批招生8个教学班。
二、招聘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一)基本条件
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责任感强,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获得以下荣誉之一:(1)全国教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教育工作者;(2)省级(含副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或省级(含副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名校长、校长、名教师、教师称号;(3)省级以上“百千万工程”教育专家、名校长培养对象;(4)省特级教师;(5)设区的市级名校长、名教师。
4.具有丰富教育教学管理经验的现任高中(完全中学)正、副校长,且副校长需任职2年及以上,年龄50周岁以下(即1969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教育教学管理经验丰富且业绩突出的现任高中(完全中学)内设机构正职,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79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2019年10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5.违反诚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被聘用者纳入珠海市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珠海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符合“珠海英才计划”条件的人员可申请相应的住房补贴和奖励。
三、报名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0月28日,报名截止时间:10月28日上午12:00。
(二)报名方式(以下二种方式选其中之一):
1.配送。报名材料配送地址:珠海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609室(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12号,邮编:519000),以邮件签收时间计算截止时间。联系人:钱老师,联系电话:0756-2123735。其中报名表、履职报告的电子版发至邮箱zhjyjzzrsk@163.com,邮件主题按“报考副校长+本人姓名+手机号码”的格式命名。
2.邮件报名。报名材料按顺序编辑成pdf格式,大小不超过50M发至邮箱:zhjyjzzrsk@163.com。邮件主题按“报考副校长+本人姓名+手机号码”的格式命名(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计算截止时间)。
(三)报名材料。报名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珠海市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校招聘校长报名表》 (见附件1);
2.《履职报告》(书写要求见附件2);
3.本人身份证;
4.学历学位证书;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6.现聘任职务文件;
7.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
8.计划生育承诺书(见附件3);
9.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履职评审、面试、体检、考察、确定录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一)资格初审。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限制。评审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者进入履职评审。
(二)履职评审。组织评委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提交的《履职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履职评审并评分。根据履职评分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将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具体面试地点和时间,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10月30日在珠海市教育局官网(http://www.zhjy.gov.cn)公布。
(三)面试(总分100分,80分合格)。采用非结构化面试形式,对应聘者的理论素养、教育管理、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及专业知识等进行测试。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四)确定体检对象。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要求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珠海市教育局另行通知。
(五)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六)确定拟聘人员。
(七)办理聘用手续。
五、有关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123735、2121315。
(二)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聘用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5年。
(三)请应聘人员按岗位资格条件诚信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一经发现资格条件不符,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珠海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副校长工作设立举报电话:0756-2124900。
点击下载>>>
珠海市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校招聘副校长报名表.doc
珠海市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校履职报告撰写要求.doc
珠海市教育局
2019年10月11日
原标题:珠海市教育局2019年招聘珠海市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副校长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hrsj.gov.cn/zhengwu/tzgg/gzzk/201910/t20191011_57307428.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