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余姚市事业单位招聘事业人员医疗岗公告【招8人】
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指标(详见附件1)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1、宁波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和宁波市常住户口、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已毕业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社会人员。
2、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可以用原已取得的学历或研究生学历报考,户籍不限;具有相应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户籍不限。
3、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聘的具体对象为:余姚市行政区域内,经组织、人力社保部门统一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3年及以上(任职时间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算,下同),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4、公务员、现役军人、现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学生(含在读专升本、在读研究生)不能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岗位的人员不能报考;在相应人事考试中因违纪违规,按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不能报考。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符合上述招聘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7日之后出生),对具有相应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79年 10月17日之后出生)。
3、报考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和专业,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要求;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认证。
4、在2019年9月30日(含)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或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5、部分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满2年”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或曾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及以上的经历。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时间计入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6、身体健康。
7、招聘岗位另有户籍、学历、学位、资格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实行网上报名方式。
1、注册报名
时间: 10月25日9:00—10月28日16:00。
报名网址: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
报考者在规定时限内,登陆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选择进入“2019年余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人员”页面,注册个人信息后,根据招聘条件选择一个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10月29日9:00— 10月31日16:0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11月1日9:00— 11月1日16:00。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者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
4、缴费确认
时间:11月4日9:00— 11月6日16:00。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在余姚人才网(www.yyrc.com)予以公布。
5、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11月21日9:00至 23日9:30。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拟定于11月23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门,满分为100分。
笔试后,将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具体划定办法: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若60分及以上按60分划定,若不足60分则按平均分划定。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指标以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围,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
余姚市姚剧保护传承中心、余姚市工人文化宫(职工业余学校)招聘岗位均不参加统一的笔、面试,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在资格复审后只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为最终考试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资格复审、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方法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面试对象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资格复审仅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内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户口信息页、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对宁波市生源尚未办理入户手续的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有户口迁出记录的原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高校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证明;对符合户籍不限的对象,户籍材料可免。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招聘岗位有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件(证明);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其中,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必须提供证书的原件,否则不予受理资格复审。在职事业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并签字盖章的书面证明材料。证件(证明)不全或不具相应效力,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按通知书要求参加面试。
面试实施2天前,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在报考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对面试实施前2天内提出不参加面试和按规定可递补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等情形而空缺的面试名额,均不再递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