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象山县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5人】
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计划
2019年象山县事业单位共计划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3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报考范围:
(1)报考范围要求浙江省户籍的,须具有浙江省户籍(以2019年10月21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或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在浙江)。
(2)报考范围要求象山县户籍的,须具有象山县户籍(以2019年10月21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或象山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在象山)。
(3)部分招聘职位户籍不限。
(4)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可以用原已取得的学历或研究生学历报考,户籍不限。
2、截止2019年10月21日,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截止到2019年10月21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和浙江、象山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聘用单位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6、按照《关于建立“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77号)规定,对有与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参加领导干部任职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或本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应当逐级落实事前报备制度。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招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并符合上述招聘范围和对象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0月21日(含)以后出生。
2、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且要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要求。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历认定。
上述人员中属于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的,须在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在2019年10月21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或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3、部分招聘职位所要求的“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或曾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及以上的经历。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时间计入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4、部分招聘职位要求大学生“村官”是指:选聘在象山县行政区域内,任职满2年(任职时间的认定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至2019年10月21日止),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9年10月21日。
四、报考程序
全县统一采取网络报名的办法,不再组织现场报名。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9年10月21日9时-10月24日16时。
报名网址: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
报考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报名入口”,选择进入“2019年象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在此期间,考生可以改选招聘职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不作初审。
招聘职位条件中按类别设置专业条件的,其专业类别参考附件2。以相似相近专业报考的,需由考生提供大学所学课程表并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人事考试中心审核认定。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19年10月25日9时-10月30日16时。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9年10月31日9时-11月1日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四)缴费确认
时间:2019年11月4日9时-11月6日16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考务费:50元。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因指标取消而涉及的人员,允许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在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上予以公布。
象山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服务职位、象山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健康公共管理职位、象山县科技创新中心化学工程与技术研究员职位、象山县大数据发展中心信息管理职位要求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要求达到3:1,如不足3:1的,按符合条件的考生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9年11月19日9时-11月22日16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