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四川南江县考试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告【招145人】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7〕24号)、《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川委办〔2019〕3号)和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9年12月全省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共科目笔试日程安排>的通知》(川人社函〔2019〕563号)等文件精神及南江县中小学用人需求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南江县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145名。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20年7月31日前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考试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145名,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要求详见《岗位表》。
三、应聘资格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具有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相应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时间为报名第一天)。
6.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7.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不愿承诺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具体服务年限见《岗位表》)。
6.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影响报考的。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19年11月3日0:00至11月6日上午12:00止。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表》等信息。
1.报名注册。
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大小在10KB至30KB之间。南江县教科体局将组织专人对应聘人员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如实、准确填写《南江县2019年12月公开考试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
3.资格初审。本次考试招聘进行资格初审,由县教科体局在网上对填报的《报考信息表》信息的完整性和照片是否符合规定进行审查。
4.确认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时间:2019年11月3日0:00至2019年11月8日下午6:00。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享受最低生活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和《报考信息表》,于2019年11月12日凭上述证明材料到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管股(606室)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并于2019年12月2日0:00至12月7日上午9:00前以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岗位开考比例(实际缴费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见岗位表。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9年11月12日前通过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所缴费用,于2019年11月18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六、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本次考试招聘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面试。公共科目笔试由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组织;专业科目面试由南江县教科体局统一组织。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专业科目面试总成绩×50%(其中,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一)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9年12月7日上午,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公共科目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公共科目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经组织选派、达到规定服务年限、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者(含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等)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定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因享受加分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相关考核材料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相关证明(内容包括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服现役两年以上经历、退出现役相关证明、被部队团级及以上机关评为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19年12月2日至3日(上午9:00至12:00,14:30至17:00)到南江县教科体局人事股(101室)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不按规定提供加分材料或逾期提供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责任自负。
任何同项目加分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公共科目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将在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对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考信息表》在成绩公告三日内到南江县人社局事管股(606室)申请查分。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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