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江苏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赴高校招聘教师公告【招27人】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不予递补。
五、公示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姓名、拟聘单位及岗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成绩、排名,以及与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内容。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均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体局审核后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和服务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现场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采取分时分站招聘方式,招聘工作进度及岗位空缺情况请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体局:0516—87986377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0516—87793294
招聘监督电话: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工委:0516—87793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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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11月5日
原标题:2020年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sxzhrss.gov.cn/news.do?newsid=53603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