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桐庐县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8人】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的时间为2019年12月14日,各个科目满分均为
100分。
(1)报考A类岗位的,考试时间:上午9:00—11:00 ,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
(2)报考B类岗位的,考试时间:上午9:00—11:00 ,科目:《财务会计知识与写作》。
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参加,请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对现任村、社区“两委”正职报考乡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4”岗位的,实行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有加分情形的报考人员,应在2019年12月20日下午17时前提供任职文件、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证明(含报考者职务、任职时间、目前是否仍在岗、任职期间有无受过处分和责任事故等内容),逾期不提供视作无加分情形(报送地点:桐庐县城南街道云栖中路828号桐庐县人社局605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64212801)。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方可加分。
2.面试
根据各招聘岗位(不含技能测试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按1:2确定,桐庐县城市规划展示中心“讲解员”岗位按1:6确定。不足上述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方式另行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前,面试入围人员按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另行发布通知)。复审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从(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按各岗位的报考条件要求)。
除上述材料外:①报考乡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3”岗位的大学生“村官”还须提供县委组织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桐庐满2年(或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和是否在服务岗位工作的证明;②报考乡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4”岗位的村干部还须提供任职文件、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证明(含报考者职务、任职时间、目前是否仍在岗、任职期间有无受过处分和责任事故等内容),前期加分情形已提供的人员,可不再提供此项材料;③报考乡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5”岗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还应提供《退役士兵证》;④报考要求具有工作经历职位的人员,还应提供相应的劳动(聘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费等有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⑤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⑥委培生(定向生)还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
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放弃面试资格的、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在该招考职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从面试(部分岗位为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部分岗位为技能测试成绩)计算成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50%+面试成绩(部分岗位为技能测试成绩)×50%。
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开考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其他要求纳入体检的项目指标检测规定执行。个别有身高要求的岗位,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体检结论为不合格。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在体检日前确认不参加体检的,可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予以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的,可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报考者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桐庐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拟聘用人员,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本人书面申请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公示及拟聘用。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聘用文件下达后的一个月内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以上情况均不再作递补。
在次年我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公布时,尚未公示递补的,不再实行递补。
七、其它事项
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和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辅导用书。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令第35号)和省有关规定执行。招聘中涉及违纪违规和提供虚假信息、虚假材料的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将在公共信用平台予以公布。
3.笔试成绩、面试名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及公示等名单和招聘相关信息均在桐庐人才网(www.tlrcw.net.cn/)公布。
4.截至2019年11月12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不限户籍人员除外)。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5.已在外地落户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桐庐生源历届毕业生,须提供户口簿迁出登记记录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的本人户口信息材料。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7.关于部队文凭认定:按照《2019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须知》第十八条规定执行。
8.体检费。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体检项目予以核定、收取,并由考生个人承担。
9.对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电话见附件1)。
10.本公告由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公务员招录录用办法,政策咨询电话:0571-6421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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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9年11月6日
原标题:2019年桐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件来源:http://www.tlrcw.net.cn/news/news-show.php?id=3141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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