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吉林省辽源党群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通知
为2014年辽源市党群机关招录公务员面试工作顺利进行,定于2014年5月27日,组织进入面试人员(以下简称:面试考生)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考生的确定
面试考生按照招考计划,根据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总分为200分,甲级及格线为120分,乙级及格线为100分),在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1:3的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如考生成绩总分相同,依次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者 ;如各科成绩均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面试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按招录公告和职位条件要求,提供下列材料(复印或打印件均用A4纸,并在每页上本人手写签字):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同一张纸上复印身份证的正反面)。
2.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必须与报名时所填信息一致)及复印件,全日制高校毕业的人员还需提供《全国普通高等本专科毕业生就业通知书》或《全国普通高等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2014年应届毕业生需到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jlgwy.net)下载填写《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并加盖公章后提交招录部门审核。
3.资格复审前,请考生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一份本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复审时带来。
4.笔试准考证和笔试成绩单。
5.网上报名时资格审核通过的“报名信息表”(有资格审核员审核同意字样,正反面打印)。
6.与笔试报名同底版的2寸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上报考岗位及姓名),面试费80元。
7.报考职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规定“具备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2014年3月5日前在县级(不含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不含市州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且工作时间累计两年以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招考职位条件规定“中共党员”的需要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证明。
9.《考试报名登记表》。
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未按期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情况出现空缺的,在报考同一职位且笔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为:2014年5月27日(周二)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资格复审地点为:辽源市委四楼会议室(辽源市辽河大路515号)。
四、其他说明
1.参加面试考生应具备《2014年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所规定的报考条件,考生与招录单位在职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予回避,不能报考该招录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全国范围内的各级公务员考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违反公务员考录诚信规定并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处理期限内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截止2014年3月5日仍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以及按照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2.建立公务员考录诚信档案,对考生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环节出现的不诚信问题记录在案,以树立诚信报考的良好风气。对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存在不诚信行为或违纪违规行为且在禁考期内的考生均不得报考。
凡是伪造有关证件、材料或隐瞒在读学生身份等真实情况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进入体检、考察、拟录用公示名单的考生,自愿放弃者,2年内不得报考;试用期内自愿放弃或考核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的,3年内不得报考;报考人员被录用为公务员后,逾期不报到者,将取消其录用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
3.放弃面试资格人员,需要本人出具手写的书面说明。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单位与职位、准考证号码、报考序号、放弃面试资格原因、联系电话、本人手写签字、时间等。考生可发送传真至辽源市委组织部干部三科(传真号:0437-3315701)。
4. 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辽源党建网发布的相关信息。(http://www.jllydj.gov.cn/)
附件:《考试报名登记表》
中共辽源市委组织部
2014年5月2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