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亳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递补资格复审的通知
(四)报考要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职位的,须提供证书原件。其中,已通过相关考试,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五)报考资格要求为中共党员职位的考生,须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出具的证明。
(六)报考射击(狙击手)职位的人员,须为全日制体育运动射击专业毕业生;或为射击专业的现役、退役运动员;或为曾在解放军、武警、公安现役部队服役两年以上,具有射击(狙击手)专长的退役士兵。
报考排爆职位的人员,须为曾在解放军、武警、公安现役部队从事排爆工作一年以上,具有排爆专长的退役士兵;或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专业毕业生。
(七)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注意事项
(一)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凡与网上报名时提供的信息材料不符的;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凡资格复审时未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服务基层有关证书的考生,至2014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原件的,取消公示、录用资格;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体能测评或面试的资格。
(二)对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其中,报考警察职位的,按规定办理缴费手续,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报考其他职位的,待面试时间确定后再办理面试确认手续,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亳州人事考试网的有关公告信息。
(三)报考警察职位的人员须提供与报名时同底版1寸照片2张。
附件:亳州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递补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名单(点击查看).xls
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
2014年5月23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