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南省昭通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法检系统除外)考生面试须知
七、注意事项
1.所有面试考生务必于2014年7月19日到达昭通市,每一时段面试前,所有面试考生必须在本人面试的当天上午7:15或者下午13:15准时进入面试日程表安排的考生候考室统一集中。本考场第一名考生开始面试后仍未到候考室报到的面试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2.面试考生进入候考室后必须将与面试有关的辅导资料和通信工具(通信工具应处于关闭状态)交候考室工作人员,放入指定的地点统一保管。不得将与面试有关的辅导资料和通信工具随身携带,一经发现一律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并报省公务员局在全国范围内五年禁考。
3.面试考生不得穿制服(公安类岗位的面试人员也不例外)或穿戴有特别标志的服装。
4.面试考生在候考室和考后休息室应遵守秩序,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大声喧哗和随意出入。
5.面试考生要遵守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工作人员者,一律取消考录资格。
6.面试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只准报本人抽签编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父母姓名等暗示性信息,对违反本条纪律的考生,一律取消考录资格。
7.请所有面试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候考室管理规定》以及《面试考生纪律要求》。
8.面试过程中,原则上要求讲普通话,考生对考官提出的问题可做记录;没听清的提问,可要求考官再重复一遍。
9.考生面试结束后,不准带走考场内的草稿纸以及与面试有关的任何资料。
10.请考生在整个面试过程中注意自己所在场所的环境卫生,考生在面试考场、候考室以及考后休息室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11.面试考生可于2014年7月19日到昭通市实验中学熟悉面试的相关场所。
12.2014年昭通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法检系统除外)面试共设有20个候考室,每一组面试考生都对应相应的候考室,每一候考室同时封闭两组面试考生。其中面试组数为第1组和第2组的面试考生在第一候考室候考;面试组数为第3组和第4组的面试考生在第二候考室候考;面试组数为第5组和第6组的面试考生在第三候考室候考;面试组数为第7组和第8组的面试考生在第四候考室候考;面试组数为第9组和第10组的面试考生在第五候考室候考;面试组数为第11组和第12组的面试考生在第六候考室候考;面试组数为第13组和第14组的面试考生在第七候考室候考;面试组数为第15组和第16组的面试考生在第八候考室候考;面试组数为第17组和第18组的面试考生在第九候考室候考;面试组数为第19组和第20组的面试考生在第十候考室候考;面试组数为第21组和第22组的面试考生在第十一候考室候考;面试组数为第23组和第24组的面试考生在第十二候考室候考;面试组数为第25组和第26组的面试考生在第十三候考室候考;面试组数为第27组和第28组的面试考生在第十四候考室候考;面试组数为第29组和第30组的面试考生在第十五候考室候考;面试组数为第31组和第32组的面试考生在第十六候考室候考;面试组数为第33组和第34组的面试考生在第十七候考室候考,面试组数为第35组和第36组的面试考生在第十八候考室候考;面试组数为第37组和第38组的面试考生在第十九候考室候考;面试组数为第39组和第40组的面试考生在第二十候考室候考。请考生在进入候考室之前务必仔细阅读面试日程表和该条表述,认准本人所在的面试组数以及该组所对应的候考室,准确、准时在本人所在的候考室候考。由于每一候考室同时封闭两组候考考生,考生进入候考室请在本组固定的候考区域候考(每组考生候考区域有座签标注),不得与其他组候考考生混坐。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