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西运城市行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一、资格复审对象
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依据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公安类职位从体能测评合格人选中按照计划录用人数的3倍,依据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如体能测评合格人数与计划录用数达不到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4年7月21日—24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各职位资格复审时间安排及人员名单见附件一。
(二)地点: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北二楼会议室(运城市中银大道19号)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A4纸复印件(1份):
1、笔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户口簿或生源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迁出证明;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本人基本信息、上学时间、学历、所学专业证明);
5、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注明为本单位人员,同意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注明未就业,档案存放在本单位)
6、职位要求获得相关执(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等级证书的,需提供相应的资格(等级)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1份);
7、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或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须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二)。其中服务地考核意见栏,由所在地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分别盖章;派出部门意见栏,应由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9、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专门职位或应届毕业生职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
10、招录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材料(证明)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职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的,不得参加面试。
2、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请与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公务员考试录用科联系。联系电话:0359-2223266
附件一:运城市行政机关2014年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时间安排及人员名单.xls
附件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xls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