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市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面试时间有关事项通知
2018年上海市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通知
考生您好
根据上海市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经笔试、职位报名等程序,您已进入面试名单。现就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安排
1、面试地点:面试地点由各单位确定(面试地点一般无停车条件,请安排好交通出行)。
2、面试时间:面试时间为3月28日至4月1日(公安、法院和检察院系统因招录人数较多,面试时间延长至4月3日)。
请根据具体时间要求,妥善安排时间,准时参加面试。
3、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将于面试工作结束的2个工作日后,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需携带材料
1、应届毕业生:
(1)笔试准考证;(2)考生报名信息表;(3)身份证(原件);(4)学生证(原件);(5)经高校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6)面试职位要求须具备的其他资质证书;(7)以及在职位报名信息中所填报的其他资质证书。
2、社会人员:
(1)笔试准考证;(2)考生报名信息表;(3)身份证、户口簿(原件);(4)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5)工作经历证明(缴纳社会保险金凭证和劳动手册、劳动合同等可以证明工作经历的材料原件);(6)面试职位要求须具备的其他资质证书;(7)以及在职位报名信息中所填报的其他资质证书。
3、外省市社会人员还需携带《上海市居住证》。
4、尚在5年服务期内的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机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5、留学回国人员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
6、定培、委培生,需提供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院校同意报考证明。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