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事业单位:2012年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82名及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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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工作程序
按照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加试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和岗前培训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现场缴费
1、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登录昌吉人才网(www.cjrc.com.cn),如实填写报名表,自主选择笔试地点,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证件照,jpg格式,文件大小10-20k)。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每个身份证只能进行一次有效报名,报名与笔试使用的有效身份证须一致。
报名人员年龄的界定,以本次报名起始日期为准进行推算(2012年8月14日。本次招聘涉及时间均以此为准)。如:招聘职位要求年龄为30岁及以下,即1981年8月14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严格按照招聘职位条件报名,凡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及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通过网上报名经审核通过后(24小时内),即可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2份),供资格审查和面试时使用。下载打印报名表后,即为报名确认,所报职位不能更改。未进行报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人员持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到笔试地点归属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具体地址详见附件1)现场缴纳报名、考试费用。
笔试地点选择为州直的考生,须到昌吉州人事人才服务中心(昌吉市宁边西路,昌吉州市人民政府政务中心东一楼,乘1路公交车或乘2路、4路、40路转1路公交车在政务中心站下车)现场缴纳报名、考试费用。
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每科40元。
3、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昌吉人才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4、报考昌吉州矿山救护队救护队员职位的考生须增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定于8月21日10:00时在昌吉州矿山救护队院内进行。体能测试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笔试,取消报考资格,由州人事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办理笔试退费手续。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按照《国家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中有关规定执行。具体事宜通过昌吉人社网另行通知。
(二)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笔试采取汉语命题、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具体招聘职位应参加笔试人数低于1:3比例时,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招聘职位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或专业设置为紧缺专业的除外)。紧缺专业目录参照《2012年昌吉州紧缺人才需求情况一览表》(可在昌吉人社网www.cjrs.gov.cn查询)中所列专业要求执行。各职位参加笔试人数将于8月24日通过昌吉人社网进行公布。凡因未达到规定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考生,须于8月25日19:30时前持申请报告、报名表、缴费发票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昌吉州人事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报考职位的变更或退费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4、笔试加分。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考生,笔试总成绩加15分;对在各县(市)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报考本县(市)或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服务期满8个月(按满月计算)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笔试总成绩按照每服务一个月加0.5分进行累计,不超过12分;截止2010年12月31日仍在岗的原木垒县待岗锻炼人员,报考木垒县招聘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符合上述两项及以上条件的不累计加分,按照就高的原则加分。笔试加分后总分超过满分的,按满分计算。
5、笔试加分认定。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昌吉州人事人才服务中心考务部门办理加分认定手续。凡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加分认定手续的,不予加分。
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自治州“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出具的证明,“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出具的有效证明。
截止2010年12月31日仍在岗的原木垒县待岗锻炼人员,报考木垒县招聘职位的,须提供木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出具的有效证明。
6、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通过昌吉人社网公布。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笔试有1门缺考或为零分的,均不进入资格审查,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分初审和复审2个环节。
考生的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复审工作按照招聘单位的归属,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
州直及各县(市)资格审查地点详见附件。
2、资格审查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按具体职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具体招聘职位因考生成绩并列超过1:3比例或不足1:3比例时,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如资格审查出现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在本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
3、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携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自行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表样详见附件)、毕业证、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以及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其中:户籍在外地暂未迁回、父母一方户籍属招聘职位要求范围的毕业生,须提供父母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部门出具的证明;夫妻一方为招聘单位归属地户籍的考生,须提供结婚证和配偶的户口本;招聘单位驻地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官配偶,须提供结婚证和所在部队出具的证明;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当场缴纳面试费用,并由本人凭身份证、缴费发票和初审、复审均合格的资格审查表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费每人40元。
(四)面试
1、按照招聘单位的归属,考生的面试工作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
2、面试使用汉语答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当场公布。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取消聘用资格。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具体日程安排详见“面试通知书”。
3、考生须持毕业证、身份证或户口本、报名表、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原件,按“面试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或未携带上述材料、又不能证明其身份者,取消面试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