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北文安县群众工作中心选调工作人员领取准考证通知
根据文安县群众工作中心选调干部的工作程序,经县群众工作中心选调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定于4月18日下午笔试,请考生本人于4月15日上午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代为领取的携带考生的身份证、代领人的身份证)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干部股(县行政中心133房间)领取《准考证》。
特此通知。
原标题:群众工作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取《准考证》通知
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6年4月14日
(责任编辑:李明)
根据文安县群众工作中心选调干部的工作程序,经县群众工作中心选调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定于4月18日下午笔试,请考生本人于4月15日上午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代为领取的携带考生的身份证、代领人的身份证)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干部股(县行政中心133房间)领取《准考证》。
特此通知。
原标题:群众工作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取《准考证》通知
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6年4月1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