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内蒙古区直属事业单位科目
(一)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满分均为150分,分别按照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含6种岗位)五个类别提供试卷。考试大纲详见报名网站。
(二)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择汉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蒙古文作答;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笔试须选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面试必须用汉语作答。
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三)笔试时间:2015年5月23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 9:3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笔试地点设在呼和浩特市和通辽市。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四)笔试成绩计算
考生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5)×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50%
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加权后的笔试成绩上加2.5分。
(五)笔试结束后,自治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依据考试情况,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