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省珠海香洲区招聘社会管理协管员公告【91人】
因工作需要,香洲区公开招聘社会管理协管员91人,现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及招聘人数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资格条件及招聘人数
详见附件1。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方式:现场报名,可由他人代报名;
2.时间:2015年5月8日(周五)至2015年5月9日(周六),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
3.地点: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5号(珠海市七中对面);
4.报名资料:
①《香洲区公开招聘社会管理协管员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填写并签名);
②应聘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报考有户籍限制职位的应聘者,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属集体户口本且不方便借出的,可只提供户口本首页和应聘者本人信息页的复印件,但在复印件上须有单位加具“与原件相符”的证明意见并盖公章;户口本遗失的,可提供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
④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属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及《香洲区公开招聘社会管理协管员报考资格承诺书》);
⑤报考03职位的应聘者,若为退役士兵,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若为驻珠军警部队现役军人配偶,则需提供结婚证、配偶的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应聘者近期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2张;
代报名的还需提供代报名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以上资料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经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缴纳考务费50元后发放准考证(特困大学生、下岗失业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凭相关证明免缴考务费)。
同一职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少于 1∶3,如低于该比例,则按1:3的比例相应减少招聘人数。如报名人数较少,经区组织人事部门核准,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可减少至招聘人数的2倍。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侧重考察应聘者基本素质及职位所需知识等,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时间: 2015年5月16日(周六)上午9:00-11:00时。
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确定后,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排名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数按各职位招聘人数分段计算,具体函数为:
其中:x代表招聘人数,y代表面试人数,y值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取整数值。
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于笔试结束后2日内在珠海市人才网“政府招聘”栏公布,不再电话通知。
2.面试
面试侧重考察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时间:2015年5月19日(周二)--2015年5月20日(周三)。
地点: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于面试结束后当日在珠海市人才网“政府招聘”栏公布,不再电话通知。
面试结束后,面试合格的人员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所在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入围人员总成绩同分且超出招聘人数时,同分人员按面试成绩的高低择优确定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对同分者再次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体检人员。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提供户口本原件备查,以及真实、有效的计划生育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后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市人才网公示3天。公示期间未收到情况反映,或收到情况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影响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聘用
(一)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1-6个月,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聘用人员不办理户口接收及工作关系调动。
四、其他
(一)咨询电话:0756-2134305(区人力资源中心),0756-2516755(区卫计局),0756-2533011(区司法局),0756-2618536(区安监局);监督电话:0756-2523079(区监察局)。
(二)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三)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由区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四)招聘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司法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原标题:香洲区公开招聘社会管理协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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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4月25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