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省桐乡市法院审判服务中心招聘速录员文字录入测试办法
一、报到地点:桐乡市梧桐街道振兴东路市政广场西侧市人民法院二楼会议室。
二、报到时间:2015年5月8日14时,延时报到作自动放弃。
三、测试用专业速录机、计算机等设备自带。
四、测试方式:测试前,被测试者须自行建立文本文档;测试时,工作人员依照选定的测试材料按每分钟90个汉字速度读播,被测试者按照读播内容进行文字录入。
五、测试时间:25分钟,其中录入时间15分钟、自行校对时间10分钟。
六、测试材料:与法律有关的内容,测试前临时选定。
七、评定标准和方法:文字录入速度达到每分钟90个汉字,准确率达到90%;采用计算机评分系统评分。测试结果当场告知被测试者。
八、有关要求:
1、测试前被测试者应准备充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如测试过程中发生意外故障,自行负责;
2、测试时,被测试者须独立完成,如有妨碍他人测试或作弊等现象,立即取消测试资格;
3、测试结束前1分钟,工作人员提醒被测试人员加紧保存文档,被测试者须以文本文件方式将录入内容以本人姓名命名并保存至计算机桌面;
4、工作人员宣布测试结束后,被测试者应立即离开测试机位,到指定地点等待测试结果。
九、本办法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原标题:桐乡市法院审判服务中心招聘速录员文字录入测试办法
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桐乡市人民法院
2015年5月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