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省珠海香洲区直单位招聘公告【招29人】
因工作需要,香洲区公开招聘区直单位合同制人员29人,现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及招聘人数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资格条件及招聘人数
详见附件1。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方式:现场报名,可由他人代报名;
2.时间:2015年5月11日(周一)至2015年5月22日(周五),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周日除外)
3.地点: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5号(珠海市七中对面);
4.报名资料:
①《香洲区公开招聘区直单位合同制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填写并签名);
②应聘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报考有户籍限制职位的应聘者(如属2015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限珠海市生源),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属集体户口本且不方便借出的,可只提供户口本首页和应聘者本人信息页的复印件,但在复印件上须有单位加具“与原件相符”的证明意见并盖公章;户口本遗失的,可提供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
④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属2015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⑤报考10、11职位的应聘者,需提供C1以上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报考14、15职位的需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15职位还需提供财经类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⑦留学回国人员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⑧应聘者近期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2张。
代报名的还需提供代报名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以上资料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