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黑龙江省黑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7人】
根据工作需要,黑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直属事业单位黑河市园林管理处、黑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以及黑河市园林科研所拟公开招聘共计7名工作人员。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及《黑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调整补充规定》,结合单位实际用人需求,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单位简介
黑河市园林管理处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隶属黑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区道路、公园等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管理等工作。
黑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隶属黑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市区生产生活垃圾的清运、道路机械化清扫、环卫设施管护以及卫生费收缴等工作。
黑河市园林科研所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隶属黑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开展园林科研项目研究和园林绿化实用技术攻关,对新优园林植物进行引种、驯化和繁育,开展园林植物病虫害防治技术研究。
二、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7名。其中:黑河市园林管理处文秘岗位1名,会计岗位1名;黑 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文秘岗位1名,会计岗位 1名;黑河市园林科研所园林科研项目研究岗位2名,园林植物病虫害防治岗位1名。
三、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四、招聘范围
面向黑河市范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本科及以上应往届待就业毕业生(含2015年应届毕业生、含已在非国有单位就业的毕业生)。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曾受过党纪、政纪和刑事处分(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毕业生不得报考;
3、热爱城市管理事业,工作态度积极,具有良好的开拓创新精神;
4、专业知识扎实,综合素质好,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5、30周岁以下(1985年5月25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黑河市园林管理处文秘岗位专业要求:文秘、文秘与办公自动化、文秘与档案、行政管理、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中文教育、汉语言文学;会计岗位专业要求:财会与审计、财务会计、财务管理、会计、会计学、会计与审计、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管理。
2、黑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文秘岗位专业要求:文秘、文秘与办公自动化、文秘与档案、行政管理、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中文教育、汉语言文学;会计岗位专业要求:财会与审计、财务会计、财务管理、会计、会计学、会计与审计、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管理。
3、黑河市园林科研所园林科研项目研究岗位专业要求:林木遗传育种、林学、林业、林业技术、森林培育、城市园林、园林花卉、园林花卉技术、园林、园林绿化、园林园艺、园林植物栽培与管理、园林技术、园林规划与设计、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园林植物病虫害防治岗位专业要求:生物科学、森林保护、森林保护学、植物保护。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确认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本人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高校毕业生派遣报到证、学历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及同版电子版照片,填写《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2份;已在非国有单位就业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2015年毕业生需提供出具的证明(毕业、所学专业、学历层次、毕业时间、能否如期领取毕业证、报到证)。
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报名人员要进行加分确认,属于项目生的提供服务期满证书、协议等佐证材料;属于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的提供退役证书;属于城乡基层公益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同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达不到该比例将缩减或取消该招聘计划。
报名时间:2015年5月25日—2015年5月29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4:00-17:00
报名地址:黑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705室(龙江路67号)
联系人:李红梅、何金彦 联系电话:0456-7200015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