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四川长宁县教育卫生人才服务考核招聘公告(第一次)【招53人】
为加强基层教育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2014〕7号)精神,我县部分基层教育卫生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长宁县乡镇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长宁县乡镇(具体乡镇详见《岗位表》) | 教育教学 |
长宁县乡镇卫生院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长宁县乡镇(具体乡镇详见《岗位表》) | 医疗卫生 |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范围公开考核招聘完全符合《长宁县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其中,2015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或职称资格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2.符合本公告《岗位表》所列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 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违反其他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53名,其中招聘音乐、体育、美术教师21名,医学类专技人员32名。具体单位、招聘名额和岗位条件详见《岗位表》。
四、报名及缴费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5年5月28日8:00—6月1日8:00,报名邮箱:3189539445@qq.com,联系电话:0831—4623001。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要求准确填写《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报考者须在上述集中报名期间,将填写好的《报名信息表》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发送的,不予受理。
2.现场资格审查将在领取面试通知单时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及其他与报名资格相关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含近期免冠证件照片的《长宁县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报名表》(附件2)1份,并在考生承诺栏签字。
其中,2015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1份。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将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本次考核招聘中,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我县人社局负责的现场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三)缴费。
经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的考生,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规定,在领取面试通知单时,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
五、政策性加分
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宜人社发〔2011〕1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通知》(宜组通〔2013〕7号)等政策规定,符合国家、省政策规定报考事业单位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加分累计不超过6分。
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在集中报名时将以下材料交到长宁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进行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名信息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组织部)出具的证明(附件2)、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报名信息表》和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
在本次报考前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或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六、面试
本次考核招聘岗位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点。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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