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贵州望谟县乡(镇)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招聘公告【招238人】
根据中共黔西南州委组织部 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5年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州人社通〔2015〕23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文件精神,针对我县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重紧缺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8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职位及方式
1、计划招聘238名。
2、招聘职位:各招聘职位详见附件一《2015年望谟县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新增人员职位一览表》。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如有同时填报两个及以上职位的,则取消该考生的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
3、招聘方式: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各类招聘人员实行公开报名、分类考试、分类从到低分择优聘用。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及以上毕业生(2015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
2、在望谟县服务期满两年及以上的“四项目”人员(即“一村一名大学生”、“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3、望谟县原任或现任满一届及以上的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本职工作;
2、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为人民服务、为望谟经济发展奉献的精神;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6月28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28日以后出生);在我县任职满一届及以上的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职务的村干部,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5年6月28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到2015年6月28日前在职在编公务员(参公人员)及事业单位人员、工勤人员工作年限未满3年的(工作年限以组织、人社部门行文录(聘)用时间为依据,含试用期);
2、截止到2015年6月28日前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截止到2015年6月28日未满5年的;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8、截止到2015年6月28日辞职未满5年的;
9、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
10、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人员;
1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12、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近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1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政策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6月29日---7月3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望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3、报名费:100元/人;
4、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本人亲自前往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