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安徽埇桥区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通知
根据《2015年度宿州市埇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规定,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笔试达最低分数线60分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的时间
2015年6月29日对0402001-0402007和0402012-0402021岗位进行资格审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015年6月30日对0402008-0402011和0402024-0402039岗位进行资格审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请各位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地点
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局五楼大会议室(浍水路760号,市内可乘公交车22路、10路到联通公司站下)。
四、需提交的证件及有关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请考生自行准备)
1、属全日制2015年应届毕业生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和所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包含“学历层次,所学专业,毕业时间以及2015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等内容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属国外学历的,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
其中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属服务期内的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服务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3、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5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5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至2015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规定等额递补后再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需考生本人亲自办理,无特殊原因不得委托他人办理。
3、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埇桥政府网,资格复审递补、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均在以上网站发布。
联系电话: 0557-3035770。
原标题:关于2015年度埇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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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6月1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