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西梧州市选调生考试面试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度考试录用选调生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将梧州市2015年考试录用选调生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2015年考试录用选调生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规定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莫凡捷等78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复审验证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验证时间:2015年7月1日—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面试资格复审验证地点:中共梧州市委组织部干部四科(地址:广西梧州市迎宾路19号市联合办公大楼9楼920室,乘12路、31路、18路、24路公交车到市政广场站下车)。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现场领取《梧州市2015年考试录用选调生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资格复审验证须提供的材料
考生须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报名登记表(补充填写个人简历、社会关系等内容,并亲笔签名);
5.个人有关情况鉴定表、成绩单、学生证(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
6.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7.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证明本人服务时间或服务期满的材料:①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②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如服务期未满但服务时间满2年的,须提供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③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④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⑤参加“城区、街道党建工作组织员”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
在职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考察时提供。
在职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考察时提供。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5年7月4日,上午8:30开始面试。
面试地点:梧州市第十五中学(广西梧州市新兴二路126—1号),可乘3路、13路、21路、28路、29路、38路、302路或307路公交车到京梧站(或十五中站)下车。
(五)面试形式
本次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
二、体检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即笔试合格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合格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来确定体检人选(具体名单见7月13日前发布的《梧州市2015年考试录用选调生体检及考察公告》)。
体检集中时间、集中地点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本人面试通知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参加面试。
(三)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7月4日上午7:45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面试当天上午8:00前没有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考生体检费用自理。
四、其他
(一)考生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梧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本次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环节放弃相应资格的,按照公务员录用失信惩戒的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电话: 0774-6021841、6021664。
原标题:梧州市2015年度考试录用选调生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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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梧州市委组织部
2015年6月29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