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南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选调3人公告
经研究决定,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现面向全省党政和政法机关公开选调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原则、范围和人数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和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
2、在省内党政和政法机关(均不含本区)具有公务员或参公管理身份的人员中选调;
3、选调执行人员3名(男性)。
二、报考条件和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身体健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具有胜任选调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3、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登记,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已取得司法考试A证(不含法院聘任制身份的书记员),本人单位同意报考;
4、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具有2年(含试用期)以上工作经历;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参加工作时间为2年的,要求近2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2、正在接受审计、纪检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
4、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7月3日至7月23日(报名截止时间7月23日18:00)。
2、报名方式及地点:
①此次选调同雨湖区检察院选调同时进行,两院只能任选一方报考。
②报名要求:报考者须提交《报名表》(可登陆雨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xtyh.gov.cn、雨湖区法院网hnyhfy.chinacourt.org下载),同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司法考试资格证书、《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登记表》、职位(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4张彩色近期1寸免冠照片(网络报名者可在参加面试时提交)。
③现场报名:地点在雨湖区法院政工室(湘潭市雨湖区建设北路309号雨湖区法院办公楼402室,电话0731-58201737)。
④网络报名:报名者可将报名表及相关资料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xtyhfy@163.com。
⑤资格审查由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每个职位(岗位)招考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小于1:3(含1:3),达不到开考比例由选调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开考或相应调减选调人数。
四、笔试
采用百分制,注重测试专业知识、审判水平,不指定复习用书。按照选调计划以笔试成绩排名,由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时间、地点待定。
五、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结合报考者实际及岗位工作特点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网络报名者另须提供相应职位要求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面试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综合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的原则,由高到低按照计划选调人数1:1.5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按小数点后1位进行四舍五入)。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若体检不合格,递补按考生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
由选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前考生须出具单位同意调出的书面意见。如经确认自动放弃、单位不同意调出或考察对象不合格的,由选调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如确定递补,则按考生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八、公示
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排名情况和拟选调人员名单将在雨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雨湖区法院网等网站上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九、录用调入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的结果,经选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按程序分别报区委常委会或编委会及省、市相关部门审核通过,被选调对象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5年承诺书,由组织、人社、编办、财政部门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录用人员原行政职务不保留,原行政职级、法官等级、检察官等级予以保留,不负责调入人员的家属随迁、就业、住房等事项。
十、相关要求
此次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整个过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对选调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确保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举报电话:雨湖区纪委(监察局):0731-58205757;雨湖区委组织部:0731-58205778;雨湖区委政法委: 0731-58205857。
原标题: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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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湖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015年7月2日
(责任编辑:李明)